工作流程: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后,由上海国际医学交流中心负责核对资料的真实性,并出具相关证明,最后交注册机关签章,申请人取得出境证明。整个工作流程大约需要7个工作。
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: 1、 护士执业证书正本(大证) 2、 护士执业证书副本(小证) 3、 毕业证书 4、 申请表格(由处境方护士管理机构提供) 以上1、2、3项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。 办理部门:医学交流部 联系人:郭小姐 电话:021-62184468